(一)节目基本要求:
所选内容健康阳光、积极向上,能够展现新时期少年儿童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表演者能够完整清晰的表演完成所选节目。表演者应具备一定程度的舞台表现力。
本次大赛接受个人节目,和集体节目。个人有意参与的需要提前通知组委会。
(二)声乐类节目(含独唱、串烧、合唱,也可配伴舞。)
1. 具体节目要求:所选歌曲和音域要与表演者技术程度相符,唱法不限,应具备一定的技巧、音准,节奏感强,语言清晰,演唱完整。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2. 其他要求:须自备伴奏、演出服饰。
(三)器乐类节目(含独奏、合奏、重奏、乐队、器乐组合)
1. 器乐节目具体类型: 乐器自备 不适合自备的无法参与。
(1)民乐:弦乐(二胡、高胡、中胡等);弹拔乐(扬琴、琵琶、古筝、柳琴、大阮等);管乐(竹笛、唢呐、箫等);其他民乐。
(2)西洋乐:钢琴,管乐(铜管、木管等),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手风琴等。
(3)电声乐:电子琴、电声乐队等。
2. 具体节目要求:所选乐曲要与表演者技术程度相符,应具备一定的基本功,可演奏缩谱,需背谱演奏,表演完整。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3. 其他要求:表演者自带乐器,可自带伴奏。表演者需自行准备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通知)。
(四)舞蹈类节目(含单人舞、集体舞)
1. 舞蹈类节目具体种类
(1) 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2) 国标舞
(3) 现代舞,含街舞等现代舞
2. 具体节目要求:所选舞蹈与表演者年龄及技术程度相符,应具备一定的基本功,表演完整。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3. 其他要求:须自备配乐、舞曲、伴奏等,自备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告知)。
(五)语言表演类节目(含个人朗诵、集体朗诵、话剧小舞台剧、模特表演等)。
1. 语言表演类节目具体内容 古诗词、现代文、散文、故事、寓言童话、自编话剧小舞台剧、模特表演等 。
2. 具体节目要求:富有一定的感染力、声情并茂;能够基本做到真诚、质朴、自然;语音标准,口齿清晰。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3. 其他要求:须自备配乐、舞曲、伴奏等,自备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告知)。
(六)武术杂技类(包括个人表演和集体表演) 。
武术类节目
1. 武术类节目具体内容:传统拳术(如形意、八卦、意拳、八极、醉拳等),南拳、各式太极拳;器械武术表演(包括长器械、短器械、软器械和双器械等);组委会鼓励编排集体武术表演。
2. 具体节目要求:表演者具备一定的基本功,基本能够做到动作规格完整、劲力协调。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3. 其他要求:注重艺术表演的同时应该保障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表演者须自备配乐、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告知)。
(七) 杂技类节目(包括杂技、杂耍、特长和魔术表演)
1. 具体节目要求:表演者具备一定的基本功,基本具备连贯性、协调性和流畅性,内容和布局安排基本合理。演员应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2. 其他要求:注重艺术表演的同时应该保障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表演者须自备配乐、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通知)。
(八)曲艺戏曲类
1. 曲艺戏曲类节目具体内容:各类戏曲表演、各类地方曲艺表演、相声评书、二人转、双簧等各式曲艺戏曲表演。
2. 具体节目要求:表演者具备一定的基本功,内容结构和布局安排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形象风度。表演者应具备一定的舞台表现力。
3. 其他要求:表演者须自备配乐、演出服饰、自行化妆(如需组委会提供化妆服务,请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