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战略任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国民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展现学生才艺特长,发现艺术新苗。绚丽七色光少儿口才将举办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少儿口才才艺大赛。
一、活动组织目标和组织方式
自2007年由绚丽七色光少儿口才举办的“中华诵读,全国少儿口才才艺大赛”已形成品牌,让更多的青少年儿童通过亲身参与诵读经典、特长展示等活动,充分提高少年儿童的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水平以及全面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做到敢于表达,能于表达、善于表达。
大赛由各地绚丽七色光少儿口才分校组织,分海选和复赛2次进行。进入复赛的选手由分校将选手视频资料统一以MPG视频格式寄至总校。参加全国统一评审。入选选手将统一颁发奖牌和证书。优秀选手将在绚丽七色光总部网站及各主流网络视频播出。
二、大赛时间安排及录制视频要求
1、“中华诵读,第十一届全国少儿口才才艺大赛”定于2012年8月1号在全国分校展开。
时间安排:
8月1号—8月31号为各地报名海选,复赛阶段
9月2号前请各地分校将参赛选手视频寄至总部
9月6日总部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委会评出各类奖项并将颁发奖牌和证书
2、被选送选手的视频要求单一制作,画面上要求标明其姓名、年龄、参赛曲目名称、选送学校等。
三、参赛范围和评分规则
1、本届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参阅《七色光少儿口才教材》以及其他经典诵读读本。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2、相声、小品
3、舞蹈、声乐
4、演讲、主持
本届比赛满分10分,包括主题立意1分;感受表达4分(语言面貌1分,作品理解感受1分,语言表现力2分);舞台风貌3分(着装1分,形体1分,对手配合1分);现场效果2分(配乐1分,观众反应1分);以上视频要求时间限制在8分钟以内,以表演者音乐开始起至表演者谢幕为准。超30秒扣除0.5分,不足30秒按照30秒扣。
四、奖项设置
第九届大赛设置:幼儿组、少儿组、青少组三个组别。比赛按照参赛人报名时实际身份编组。
大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
设立:最佳表现奖、最佳上镜奖、最佳人气奖、最佳形象奖、最佳才艺奖、最佳综合素质奖;
为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为老师颁发“优秀辅导奖”
五、加强对活动的组织与宣传
各地分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赛事工作方案,积极为本地少年儿童参与大赛创造条件。要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广泛参与“中华诵读·2012七色光口才校园才艺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注意收集活动相关音频、视频、图片和文字报道等资料,并及时将活动方案、进展动态及资料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